深 圳 市 教 育 局
深教函[2020]9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备标准指引》和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备设施配备标准指引》的通知
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上同)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适应我市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推进学校设备设施标准化,我局修订完成了《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备标准指引》(以下均简称为《学校配备标准指引》),现予印发,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实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根据“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协调做好普通中小学校设备设施配备和更新工作。
二、做好规划,认真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管理,制定分年度学校设备设施配备更新规划和购置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好具体实施工作。现有普通中小学样在改扩建或逐年更换设备设施过程中,要参照《学校配备标准指引》执行,逐步完善。从发文之日起,新建或新设立的普通中小学校的设备设施按照《学校配备标准指引》配备。
三、强化落实,加强监督。学校设备设施配备达标率列入规范化学校验收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督导检查内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区属学校设备设施的管理,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避免重复配置。我局将适时对各区公办中小学校设备设施标准化配置及管理使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附件: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备标准指引
2.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备设施配备标准指引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