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有关中学: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教基[2018]1号)、《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自2021年起纳入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有序推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建设工作,确保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平稳、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相对集中、就近考试”的原则,原则上各园区、镇(街)应至少设立1个考点,每个考点至少设物理、化学、生物标准化实验室考场各1间。各园区、镇(街)应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规划、设置本镇街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及时启动实验操作考试考点考试系统的招标及建设工作。为确保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全市考试系统联调及考前模拟,各园区、镇 (街)及有关学校原则上应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建设工作。
二、各考点建设时,应按照《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指南(试行)》(详见附件)的标准及要求进行软、硬件的建设,并确保考点所建设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系统、监控系统能与市实验操作考评及教学系统平台、市国家教育考试巡考平台相互兼容,实现考试考务数据、考生作答视频以及其他与考试相关的数据与市平台无缝衔接、互联互通。
三、生物实验室涉及的数码电子显微镜由于仍在选型及论证,具体技术参数另行公布。
附件: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指南(试行)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