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四川省中小学创客教育发展的通知指出,对在创客教育理论研究、课程建设、活动比赛等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等方面适度倾斜。
原文如下: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四川省
中小学创客教育发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创客教育发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从空间建设、师资培养、课程研发、活动开展、文化宣传等方面推进我省中小学创客教育发展,为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培养创新人才。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顶层设计、试点先行、特色发展”的工作思路,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制定创客空间建设指南;建设省级创客教育试点学校;培养创客教育骨干教师;研发创客教育课程;开展创客教育活动,推动创客教育在我省中小学全面普及,培育和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创新教育文化。
三、主要任务
中小学创客教育对推动教育改革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一)制定发展规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本地区创客教育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建设投入与实施力度,建设一批推动当地创客教育发展的特色学校,加快促进区域内创客教育发展。
(二)创客环境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创客空间建设力度,按照“需求引领、科学实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学科实验室、数字探究室、社团活动室、实训室、科技馆、社区教育学院、青少年宫等校内外资源,并结合本校(地)办学理念和区域特色建设创客空间。
(三)做好师资培养。
1.成立专家团队。
做好省级创客教育专家团队建设。从高校、中小学和电教教研装备等机构遴选优秀人员组建四川省中小学创客教育专家团队,指导省内各中小学开展创客空间建设、师资培训、课程研发、课题研究等工作。各地要打造本地创客教育专家和名师团队,为一线教师开展创客教育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2.加强师资建设。
创客教师是学校创客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客师资队伍建设,多形式、多层次培养创客教师,定期举办创客教师培训;鼓励创新意识强、技术水平高的学科教师主动转型成为学校创客教师,不断提升创客教师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逐步建立起一支跨学科、富有创新精神的创客骨干教师队伍。
3.创新用人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创新用人机制,通过建立创客名师工作室(坊)等形式,优化区域内创客教师人员配置和使用;探索建立创客教师“跨校授课”、“跨区域授课”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创客师资共享。提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校外专业人员,弥补创客师资力量不足。积极支持学校借助社会力量,聘请校外兼职创客教师。
4.建立激励机制。
在本校参加创客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师,其工作量按学校规定计入日常教学工作量。对在创客教育理论研究、课程建设、活动比赛等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等方面适度倾斜。
(四)开设创客课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创客教育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保障课时数量。要加快对创客教育课程的整体规划,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研发一批通用性普及课程供学校选用;积极鼓励学校结合具体项目,研发具有校本特色的创客教育课程。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切实保护课程研发者合法权益。
中小学创客教育课程研发,应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以“项目式学习、探究性学习”为主要学习方式,融合STEAM教育理念,注重与各学科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和研究。
(五)开展创客活动。
定期开展创客教育研讨观摩,交流展示全省各地在区域推进、空间建设、管理应用、课程研发、特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经验与成果;依托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等活动,进一步完善省级创客教育活动,本着自愿原则,引导师生广泛参与,提高学校参与积极性。创客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加强宣传交流。
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多角度、多层次报道创客教育工作,全方位展示我省中小学创客教育取得的成绩,提升创客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依托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省级创客交流展示平台,为学校开展创客活动提供线上支持,展示创客成果,分享创客经验,营造创客文化氛围。
鼓励省内各高校积极参与中小学创客教育,组织中小学到高校创客空间、实验室等参观学习交流,促进高校与中小学深度合作,共同推动我省创客教育发展。
(七)建立评价机制。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创客教育开展情况,系统规划与特色兼顾,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创客教育评价机制,从学校建设、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多层面、多维度对创客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与评价,推动创客教育科学有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由基教、职成、教研、技装、电教等处室(部门)组成的四川省中小学创客教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具体指导与协调我省创客教育工作。各级电教装备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做好本地区创客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区域创客教育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推进创客教育发展列为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拓宽经费筹措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确保资金投入。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8日